创业指导及创业扶持
发布时间:2019-09-04 00:00:00  点击次数:2006次


服务项目名称:创业指导及创业扶持



服务范围:所有计划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创业指导服务内容: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



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创业培训,由创业培训机构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2、一次性创业就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



3、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以及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2/3.



4、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5、创业园区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符合“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或“入驻高校毕业生户数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条件之一的创业园区,可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根据创业园区入驻户数、创业带动就业等因素,按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



6、优秀创业项目奖励(“创翼大赛”)



对省级评选的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其他省市的省级比赛)前5名且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根据项目可行性、可推广性和复制率等给予一定的项目奖励。由项目持有者或项目评选单位代为申请创业项目补助。经省人社厅审核后,由省财政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7、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最高可申请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以股东数量 人均15万元标准申请,最高额度30 万元,全额贴息。








服务窗口:晋城市政务大厅东区31号窗口(联系电话2218201



8、税收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2199486